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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220 B 41 DB22 吉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2161—2014 集约化鸡场防疫技术规程 Protocol for epidemic prevention of intensive chicken farm 2014 - 11 - 25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 - 12 - 25 实施 发 布 DB22/T 2161—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苏双、邵洪泽、程荣华、吉凤涛、吕雪峰、杨金生、许尧、穆国冬、李宏伟。 I DB22/T 2161—2014 约化鸡场防疫技术规程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约化鸡场建设、日常管理、鸡场消毒、免疫接种、防治用药、疫病监测与发生疫 病后的处理等方面的防疫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集约化鸡场的防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 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T 25886 养鸡场带鸡消毒技术要求 NYJ/T 05 集约化养鸡场建设标准 NY/T 1167 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 NY/T 16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集约化鸡场 intensive chicken farm 利用现代工业设施设备,采用先进的饲养工艺,科学组织和管理的规模化养鸡场。 3.2 防疫 epidemic prevention 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 4 鸡场建设 场址选择、建设面积、建设要求、分区布局、水电供应以及设施设备等技术要求按照NYJ/T 05的规 定执行。 1 DB22/T 2161—2014 5 日常管理 5.1 人员管理 5.1.1 严格管理饲养人员和勤杂人员,饲养员工作应保持长期稳定。饲养员要在场内居住,不得随意 外出。鸡场食堂不得外购禽类及其产品,场内禁止饲养其他畜禽。鸡场兽医不得从事对外诊疗工作。 5.1.2 鸡场饲养人员实行请休假制度,育雏期间饲养人员停止休假和外出。 5.1.3 建立并执行岗位负责制,专人、专舍、专用饲养工具。饲养人员严禁串舍,饲养工具确需相互 使用的应经严格消毒。 5.1.4 其他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区,如需要进入生产区时应更换服装,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工作鞋(靴), 经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5.1.5 鸡场谢绝参观,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 5.2 场区环境管理 鸡场道路应保持清洁卫生,场区环境应符合NY/T 1167要求。 5.3 饲养要求 5.3.1 根据鸡的品种、不同生长阶段的生理特点,供给相应的配合饲料,保证其营养需要。减少各种 应激因素。 5.3.2 各种饲料的质量应符合 GB 13078 的要求,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 NY/T 5027 的要求。 5.3.3 场区内一切车辆、贮水设备、饮水器、料槽等各种用具应经常清洗、保持洁净。 5.3.4 种鸡引进时,应符合 GB 16549、GB 16567 的规定执行。 5.4 粪便处理 粪便应按照NY/T 1668的规定进行处理。 5.5 杀虫灭鼠 5.5.1 5.5.2 6 对鸡舍地面、粪便、蚊蝇孳生地使用杀虫剂进行喷洒。蚊蝇繁殖期每月喷洒 1 次~2 次。 对鸡舍、饲料库等场所定期检查,发现鼠患及时投放毒饵,发现死鼠应及时掩埋。 鸡场消毒 6.1 空舍消毒 鸡舍内的笼具、采食、饮水等设备应在进鸡前15日内安装检修完毕。消毒应遵循以下程序: a) 清扫:彻底清除所有的粪便、灰尘、饲料残渣、羽毛碎片等污物; b) 冲洗:向水中加入清洁剂,使其充分溶解后,用高压水枪冲洗地面、鸡笼、用具、墙壁、顶棚 等,直至物体清洁并打开门窗通风; c) 喷药:选择适当消毒药,按使用说明配制后,用高压水枪或专用消毒机向鸡笼、用具、墙壁、 顶棚等喷洒药液; d) 熏蒸:应用福尔马林-高锰酸钾熏蒸。应在进雏前 7 d 进行,所有饲养用具放入鸡舍内,保持 门窗密封。熏蒸时,舍温应不低于 20℃,湿度为 70 %~75 %。福尔马林用量为 20 mL/m3~30 mL/m3,高锰酸钾用量为 10 g/m3~15 g/m3。药品放入瓷制或玻璃容器内,熏蒸 24 h~48 h, 然后开窗通风 96 h 以上。 2 DB22/T 2161—2014 6.2 舍外消毒 消毒应选在天气晴好时进行,先铲除鸡舍四周杂草,再用2%~3%火碱液或20%生石灰水泼洒。鸡舍 周围和场区道路定期消毒。 6.3 车辆消毒 鸡场大门口消毒池内放入2%~3%火碱液,冬季应加入1%~2%的氯化钠防冻,车辆进入场区前由门卫 负责应用消毒药物对车身、脚踏板、车底等部位进行彻底消毒后,再经过消毒池入场。 6.4 带鸡消毒 应按照GB/T 25886的规定执行。 7 防治用药 7.1 所有疾病的防治用药应在鸡场职业兽医师指导下进行。 7.2 鸡场兽医应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兽药使用方面的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业部颁发的《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使用兽药。 8 免疫接种 8.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配套法规,开展预防免疫。 8.2 使用国家许可的疫苗,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保存和使用。 8.3 鸡场应根据本地区禽病的流行情况,结合本场饲养鸡的用途、特点、鸡病流行情况,制定免疫程 序。 8.4 饲养周期较长的商品蛋鸡、种鸡,应对鸡新城疫、禽流感进行免疫监测,依据监测结果对疫苗免 疫效果做出科学评价。当疫苗免疫抗体接近疫苗抗体临界保护值时,应选择相应的疫苗进行强化免疫接 种。 8.5 鸡出栏前 21 天不再接种任何种类的疫苗。 9 疫病监测与处理 9.1 疫病监测 9.1.1 日常观察 鸡场兽医应密切关注周围家禽传染病的流行情况,在饲养员的协助下,随时观察本场鸡群的状态, 主要检查采食、饮水、粪便、精神状态等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如发现异常由兽医处置。 9.1.2 采样监测 鸡场应对主要疫病定期进行采样监测,了解鸡群健康状况和存在的隐患,查明原因及时处置。 9.2 发生疫病后的处理 9.2.1 普通疫病 对发生普通传染病或寄生虫病时,由鸡场兽医作出诊断或初步诊断,并及时对鸡群采取防治措施。 3 DB22/T 2161—2014 9.2.2 重大疫病 对发生疑似重大疫病时,应及时向动物防疫部门报告和确诊,按动物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扑灭疫情。 9.2.3 病死鸡 病死鸡的尸体应按照GB 16548的规定执行。 10 建立养殖档案 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的《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内容包括: ——养鸡场平面图 ——填写免疫程序 ——生产记录 ——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 ——消毒记录 ——免疫记录 ——诊疗记录 ——防疫监测记录 ——病死禽无害化处理记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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