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59.080.30
W55
T/SZTIA003—2020
抗菌口罩
Antibacterialmask
2020-03-25发布 2020-03-25实施T/SZTIA003—2020
I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深圳市纺织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深圳市纺织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菩安科技有限公司、中纺标(深圳)检测有限公司、英氏婴童
用品有限公司、海尔衣联网(青岛云裳羽衣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
中纺院(浙江)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深圳市毅文医疗科技
有限公司、江西爱丽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恩达麻业有限公司、温州方圆仪器有限公司、
广州精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士杰、蒋婵、王学利、李斌、李治恩、陈沛、周永凯、曾钦学、
吴文斌、陈庆钦、崔桂新、袁英杰、林云生、魏东金、徐柏青、邹志萍、邱新海、朱克传、
谢秋光、郭勇德。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版权归深圳市纺织行业协会所有。未经事先书面许可,本标准的任何部分不得以
任何形式或任何手段进行复制、发行、改编、翻译、汇编或将本标准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T/SZTIA003—2020
1抗菌口罩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抗菌口罩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包装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覆盖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颌,用于日常环境中普通人群佩戴、阻隔口腔和
鼻腔呼出或喷出污染物的具有抗菌效果的口罩。
本标准不适用于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
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GB/T2428-1998成年人头面部尺寸
GB/T2912.1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7573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得测定
GB/T12903-2008个体防护装备术语
GB/T13773.2纺织品织物及其制品的接缝拉伸性能第2部分:抓样法接缝强力的测定
GB/T14233.1-2008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1部分:化学分析方法
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T17592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23344纺织品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26160-2010中国未成年人头面部尺寸
GB/T29865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小面积法
GB/T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
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T/SZTIA003—2020
2GB/T20944.3-2008纺织品抗菌性能的评价第3部分:振荡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细菌过滤效率bacterialfiltrationefficiency;BFE
在规定条件下,口罩罩体虑除含菌颗粒物的能力,用百分数表示。
3.2
抗菌性能antibacterialactivity
纺织品所具有的能抑制织物上的细菌生长繁殖的性能。[GB/T20944-2008,定义3.1]
4分类与规格
4.1抗菌口罩按照佩戴人群年龄分为成人口罩、儿童口罩,按照使用次数分为一次性使用口
罩和可拆卸洗涤多次使用口罩。
4.2抗菌口罩按照民用卫生口罩尺寸大小,规格分为大号(L)、中号(M)、小号(S).
注:生产企业可参考GB/T26160-2010和GB/T2428-1998设计口罩尺寸。
5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抗菌口罩应能安全牢固地罩住口、鼻,应有良好的面部贴合性,无异味。
5.1.2抗菌口罩原材料不应使用再生料,不应含有致癌、致过敏、致皮肤刺激等有害物质,
限制使用物质残留量应符合相关要求,不得经过有氯漂白处理。
5.1.3抗菌口罩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不应对佩戴者构成伤害。儿童用口
罩不应存在外露金属物。
5.1.4抗菌口罩应便于佩戴和摘除,在佩戴过程中无明显的压迫感或压痛现象,对头部活动
影响较小。宜采用耳挂式口罩带,不应有可拆卸小部件(可拆卸的口罩滤芯除外),口罩带
不应有自由端。
5.1.5配有鼻夹的抗菌口罩,其鼻夹应采用可塑性材质。
5.2外观要求
5.2.1抗菌口罩外观应整洁、形状完好,表面不得有破损、污渍。T/SZTIA003—2020
35.2.2抗菌口罩与皮肤直接接触材料不应染色。
5.3内在质量
内在质量要求见表1。
表1内在质量要求
项目要求
成人口罩 儿童口罩
鼻夹长度1/cm ≥ 8.0 5.5
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断裂强力/N ≥ 5
细菌过滤效率/% ≥ 95
通气阻力/Pa ≤ 49
耐干摩擦色牢度2/级 ≥ 3-4 4
环氧乙烷残留量3/(μg/g) ≤ 10
甲醛含量/(mg/kg) ≤ 20
pH值 4.0~8.5 4.0~7.5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4/(mg/kg) 禁用
1.仅考核有鼻夹的口罩;
2.仅考核染色的口罩;
3.仅考核经环氧乙烷处理的口罩;
4.仅考核染色和印花部位,致癌芳香胺清单见GB18401-2010附录C,限量值为≤20mg/kg。T/SZTIA003—2020
45.4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要求见表2。
表2微生物指标要求
项目 要求
细菌菌落总数/(CFU/g) ≤ 200
真菌菌落总数/(CFU/g) ≤ 100
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绿脓杆菌 不得检出
溶血性链球菌 不得检出
5.5织物抗菌性能
织物抗菌性能指标要求见表3。
表3织物抗菌性能要求
抗菌等级 水洗次数抑菌率/(%)
金黄色葡萄球菌 大肠杆菌 白色念珠菌 肺炎杆菌
A级 0 ≥95 ≥90 ≥90 ≥90
AA级 10 ≥90 ≥90 ≥90 ≥90
AAA级 20 ≥90 ≥80 ≥80 ≥80
AAAA级 30 ≥80 ≥70 ≥60 ≥70
6试验方法
6.1外观
取10个样品进行试验,采用目测法检查,日光灯照度不低于400lx。T/SZTIA003—2020
56.2鼻夹长度
取3个样品进行试验,以通用或专用量具测量,精度0.1cm。
6.3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断裂强力
取3个样品进行试验,对所有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部位进行测试,采取单根测试,按
GB/T13773.2规定执行,拉伸速度100mm/min。口罩带夹持在拉伸仪器的上夹钳,口罩主体沿
轴向夹在下夹钳中间,松式夹持。
6.4细菌过滤效率(BFE)
取3个样品,按照YY0469-2011中附录B的方法进行试验。
6.5通气阻力
取5个样品,按照YY0469-2011中5.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6耐干摩擦染色牢度
按照GB/T29865执行,取口罩染色部位测试。
6.7环氧乙烷残留量
按GB/T14233.1-2008中第9章规定执行。
6.8甲醛含量
按GB/T2912.1执行,在口罩罩体上取样进行测试,如有染色应包含染色部位。
6.9pH值
按GB/T7573规定执行,取氯化钾溶液作为萃取介质。试样在口罩与人面部接触层裁取。
6.10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按GB/T17592和GB/T23344规定执行。
注:一般,先按GB/T17592检测,当检出苯胺和/或1,4-苯二胺时,再按GB/T23344检测。
6.11微生物指标
按照GB15979-2002中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12织物抗菌性能
织物抗菌性能按照GB/T20944.3-2008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T/SZTIA003—2020
67.1取样
以一次交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产品作为检验批。从每检验批产品中按测试要求随机
抽取样品,数量至少要满足第6章各单项测试的要求:当同一交货批的交货数量大于50万只时,
抽样数量加倍。
7.2质量判定
7.2.1外观质量判定
外观质量按6.1检测,至少8个及以上试样符合5.2要求。满足5.2要求判定合格,否则判定
不合格。
7.2.2内在质量判定
内在质量、微生物指标、织物抗菌性能测试结果分别满足5.3、5.4、5.5要求,判定合格,
否则判定不合格。
7.2.3结果判定
外观质量、内在质量、微生物指标、织物抗菌性能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
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包装、标识和储运
8.1包装
8.1.1口罩的包装应该能够防止破损和使用前的污染。
8.1.2若使用环氧乙烷消毒或灭菌,包装应采用透气材料。
8.2标识
每个包装单元应有检验合格证,明显部位应附有清晰可辨识的标识,标识应包含下列内
容:
a)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b)产品名称;
c)主要原材料(内层、外层、过滤层);
d)执行标准编号;
e)抗菌等级;
f)产品规格(大号、中号、小号);
g)使用说明(佩戴方法、注意事项等);
T-SZTIA 003—2020 抗菌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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