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60.20 CCS P 41 北 DB11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936.5—2021 代替 DB11/T 936.5—2017 节水评价规范 第 5 部分:公共建筑 Specification for water saving assessment—Part 5:Public Building 2021 - 12 - 28 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 04 - 01 实施 发 布 DB11/T 936.5—2021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 2 附录 A(资料性)公共建筑节水评价报告模板 ............................................... 6 I DB11/T 936.5—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是DB11/T 936《节水评价规范》第5部分。DB11/T 93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机关; ——第3部分:工业企业; ——第9部分:洗车场所; ——第10部分:公用纺织品洗涤服务企业; ——第13部分:公园。 本文件代替DB11/T 936.5—2017《城镇节水评价规范 第5部分:写字楼》,与DB11/T 936.5—2017 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将标准名称更改为《节水评价规范 第 5 部分:公共建筑》,评价范围为公共建筑; b)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为公共建筑、用水单耗、主要用水设备/主要用水系统(见第 3 章); c) 增加了基本要求(见第 4 章); d) 修改了评价指标体系,由 2017 版管理评价指标及方法、技术评价指标及方法、效率评价指标 及方法,调整为管理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技术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见第 5 章表 1、表 2); e) 增加了管理评价指标“检查考核”,调整管理评价指标为责任落实、规划计划、制度建设、 运行管理、用水档案、宣传培训和检查考核七个指标(见第 5 章表 1); f) 删除了技术评价指标中“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安装率”、“非常规水源利用率”(见 2017 版 4.2 表 2),删除了效率评价指标及方法(见 2017 版 4.3),将效率评价指标调整至技术评价 指标“用水效率”中,调整技术评价指标为用水效率、用水计量、用水器具、重复利用、漏 失控制、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六个指标(见第 5 章表 2); g) 增加了技术评价内容“用水单耗”、“面盆水嘴单位时间出水量”、“延时自闭水嘴出水量”、 “生活用水器具节水换装率”、“用水器具设备漏失检出率”、“用水管网漏失率”、“非 常规水资源利用情况”(见第 5 章表 2)。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建筑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节水用水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博 顺源水平衡测试技术服务中心、北京市水务局综合事务中心、石景山区水务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萍、白岩、李熙岩、赵美惠、焦慧琴、汪长征、张岚、张玉博、王俊岭、沈 广生、宋正星、吕春华、王艳萍、黄臻、付强、付斌、宋宜林、付雪。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7年首次发布为DB11/T 936.5—201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11/T 936.5—2021 节水评价规范 第 5 部分:公共建筑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建筑节水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本文件适用于写字楼、博物馆、地铁站、客运站、图书馆、档案馆、艺术表演场馆、文物及文化保 护机构、烈士陵园、纪念馆等公共建筑的节水评价,独立设置节水评价规范的公共建筑按照其相关规范 进行节水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50504 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 DB11/T 936.1 节水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11/T 1764.29 用水定额 第29部分:写字楼 DB11/T 1764.31 用水定额 第31部分:零售 DB11/T 1764.37 用水定额 第37部分:博物馆 DB11/T 1764.39 用水定额 第39部分:地铁站 DB11/T 1764.40 用水定额 第40部分:客运站 DB11/T 1769 用水单位水计量与统计管理规范 DB11/T 1935 服务业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DB11/T 93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公共建筑 public building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非生产性建筑物(群)及附属区域,如写字楼、博物馆、地铁站、客运 站、图书馆、档案馆、艺术表演场馆、文物及文化保护机构、烈士陵园、纪念馆等。 [来源:GB/T 50504—2009,2.2.4,有修改] 用水单耗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for per capita or per unit building area 在一定时期内(年),按用水人数或建筑面积核算的人均取水量或单位建筑面积取水量。 主要用水设备/主要用水系统 main water equipment/main water system 用水量大于或等于每小时1 立方米的单台设备或单套用水系统。 [来源:DB11/T 1769—2020,3.1] 1 DB11/T 936.5—2021 4 基本要求 应满足 DB11/T 936.1 中用水单位的基本要求及评价内容。 现场制售水机、净水机应配备尾水回收设施,对尾水回收利用,不应直接排放。 绿化灌溉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5 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节水评价指标由管理指标和技术指标组成,管理指标分值 40 分,技术 指标分值 60 分,合计 100 分。 表 1、表 2 规定了公共建筑节水管理与技术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评价报告见附录 A。 表1 公共建筑节水管理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评分细则 赋分值 1)业主方有分管节水的领导和节水管理专(兼)职人员, 有承担节水工作的部门、 1 职责落实 有明确的节水管理职责 分工 管理职责明确,得1分; 2)物业管理机构有节水主管领导和节水管理专(兼)职人 员,管理职责明确,得2分; 5 3)业主方与物业管理机构之间有明确的节水责任约定,得 2分。 2 规划计划 有科学合理的节水规划 (计划) 1)有节水规划(计划),得 2 分; 2)落实节水规划(计划),得 1 分; 5 3)分解年度用水指标,得 2 分。 1) 有明确的用水计量与统计制度,得 1 分; 3 制度建设 节水规章制度健全 2) 有用水节水设备管理制度,得 1 分; 3) 有用水节水器具设施检查与维修制度,得 1 分; 4 4)有节水奖惩制度,得 1 分。 1)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符合 DB11/T 1769 规定,得 2 分; 2)有主要设备设施定期巡回检查与维护记录,有器具设施 4 运行管理 管理规范,器具设施运转 正常 维修记录,得 1 分; 3)用水器具、设备(设施)运行良好,得 1 分; 4)建立、实施用水监控平台/系统,或公共建筑能耗监控 平台涵盖了用水系统,得 1 分; 5)采用节水型设备器具,或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得 2 分。 2 7 DB11/T 936.5—2021 表 1 公共建筑节水管理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续) 评价指标 序号 评价内容 评分细则 赋分值 1)有完整的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竣工图、后续施工改造竣工 图等图纸档案资料,得 1.5 分; 2)有完整计量网络图,得 1.5 分; 5 用水档案 图纸档案齐全,台账完整 3)有最近 1 年完整的分水源、分级、分用途的年度用水计 8 量台账,得 2 分; 4)近 5 年进行水平衡测试(或合理用水分析) ,报告完好, 得 3 分。 1)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的活动, 6 宣传培训 节水宣传到位,有节水培 训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得 1.5 分; 2)在卫生间、开水间、淋浴间等用水场所张贴节水标识及 5 光瓶饮水宣传标语,得 1 分; 3)有针对水管理人员或物业人员的节水培训,得 2.5 分。 1)依据制度开展节水检查与考核,得 2 分; 7 检查考核 定期考核,并不断改进 2)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惩罚,得 2 分; 3)若有措施但未落实,得 1 分,有改进措施并落实,得 2 6 分。 小计 40 表 2 公共建筑节水技术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评 序 价 号 指 赋 评价内容 计算方法 评价标准 评分细则 分 值 标 相应公共建筑用 水定额中的先进 值与通用值。图书 1 用 馆、档案馆可参照 水 写字楼用水定额, 效 率 用水单耗 - 艺术表演场馆、文 物及文化保护机 用水单耗小于通用值要 求,得 10 分;小于先进 15 值要求,得 15 分。 构、烈士陵园、纪 念馆等可参照博 物馆用水定额。 3 DB11/T 936.5—2021 表 2
DB11-T 936.5-2021 节水评价规范 第5部分:公共建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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