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30 Z 68 浙 江 DB3301 省 杭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301/T 0190—2018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2018 - 06 - 20 发布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7 - 20 实施 发 布 DB3301/T 0190—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保华、吴瑛、郑胜全、黄萍、曹勐琦、沈波、郑清、虞筱钰、宋薇、何亦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DB3301/T 0190—2018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分类设施设置、收运、处置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CJ/T 3033 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垃圾排放标准 CJJ/T 10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CJJ 27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 184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 由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按照稳步推进原则,向社会公布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区域。 3.2 集中处置 将生活垃圾统一运至专业的集中处置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3.3 生活垃圾 人类在生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 3.4 可回收物 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 3.5 有害垃圾 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3.6 餐厨垃圾 1 DB3301/T 0190—2018 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集贸市 场产生的易腐性垃圾等有机垃圾。 3.7 其他垃圾 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3.8 垃圾收集容器 符合垃圾分类和垃圾清运要求,专门用于收集生活垃圾的容器,包括分类垃圾桶(箱)、废物箱及 餐厨废弃物收集专用桶等。 3.9 垃圾投放点 按规定放置分类垃圾桶,直接投放生活垃圾的地点。 3.10 垃圾容器间 临时集中存放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构筑物,便于集中收运垃圾。 3.11 垃圾收运集置点 专门用于垃圾清运桶车对接的临时场地。 3.12 大件垃圾 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 3.13 装修垃圾 居民装修、装饰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 3.14 园林绿化垃圾 各种绿化场所进行园艺修剪或季节变化产生的落叶、树枝等。 4 分类类别 4.1 4.2 5 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特殊垃圾为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 分类标识 5.1 标识图案 具体四类生活垃圾的标识见图1: 2 DB3301/T 0190—2018 图1 5.2 生活垃圾的标识 颜色和字体 5.2.1 设施及标识采用的颜色 可回收物采用蓝色,色标为PANTONE660C; 有害垃圾采用红色,色标为PANTONE703C; 餐厨垃圾采用绿色,色标为PANTONE562C; 其他垃圾采用橘黄色,色标为PANTONE137C。 当标识粘贴位置底色显著时,标识采用白色,色标为PANTONE7330C。 5.3 标识的字体 中文为大黑简体,英文为Arial粗体。 5.4 标识使用要求 5.4.1 本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配使用。选用的标识应与生活垃圾种类一致。 5.4.2 标识应按规定的名称、图形符号和颜色使用,不得在标识内出现其他内容。 5.4.3 附录 B 分类收集容器标识尺寸、位置及使用方法在使用时应根据识读距离和设施体积确定标识 尺寸,但须保持其构成要素之间的比例。 5.4.4 标识应准确并保持清晰和完整。 6 分类设施配置 6.1 居住区 居住区内应按附录B设置四类分类收集容器。鼓励小区采用智能化垃圾分类设施。 6.1.1 垃圾投放点 6.1.1.1 应根据人口、服务半径、垃圾日产量等,合理设置垃圾投放点,不应密集或过疏。 表1 房屋类别 低层、多层 居住小区垃圾投放点设置要求 垃圾投放点 宜每 150 户或每单元设置一处 分类收集容器 餐厨垃圾 应设 其他垃圾 应设 可回收物 不少于投放点总数的 50% 3 DB3301/T 0190—2018 小高层、高层类 别墅、排屋类 宜每幢设置一处 宜每 4 户设置一处 有害垃圾 不少于投放点总数的 50% 餐厨垃圾 应设 其他垃圾 应设 可回收物 不少于投放点总数的 50% 有害垃圾 不少于投放点总数的 50% 餐厨垃圾 应设 其他垃圾 应设 可回收物 应设 有害垃圾 应设 6.1.1.2 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应采用 240L 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可根据 居住区实际情况采用箱、桶等多种形式。 6.1.1.3 垃圾投放点应设置在不影响居民生活和出行的位置,宜设在道路隐蔽处或单元出入口,位置 应固定,不可随意移动。 6.1.1.4 垃圾投放点地面应硬化,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摆放统一,标识朝外,便于居民投放垃圾。 6.1.2 垃圾容器间 6.1.2.1 新建居住小区应按每 100 户不少于 4 ㎡的面积标准配置垃圾容器间,且单个垃圾容器间面积 不小于 18 ㎡。 6.1.2.2 垃圾容器间设置位置应便于机械化作业、垃圾分拣,应设有完善的给排水、通风和除臭消毒 设施,并具有清洗功能。 6.1.3 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 6.1.3.1 6.1.3.2 6.1.3.3 6.1.3.4 6.1.4 居住小区应设置 1 处固定的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 临时堆放点应相对隐蔽、有围档,围挡高度不得超过 2.5m。 临时堆放点应设有告示牌,公布清运服务及责任人电话、清运频次、清运时间等信息。 临时堆放点堆放垃圾不得超过围护高度,应及时清运,确保安全。 垃圾收运集置点 6.1.4.1 封闭的居住小区内,应设置垃圾收运集置点。开放式居住小区垃圾日产量超过 2000kg 应单独 设置垃圾收运集置点;垃圾日产量小于 2000kg 的,可与相邻小区联合设置垃圾收运集置点。 6.1.4.2 生活垃圾收运集置点应便于垃圾清运车辆作业和进出,做到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减少对交 通、环境及周边居民的干扰。 6.1.4.3 集置点应设置明显标识标线,面积不小于 20m2,可容纳不少于 10 个 240L 分类垃圾桶。 6.1.4.4 集置点应配有固定垃圾清运车辆停车位,满足垃圾清运作业空间需求。 6.1.4.5 集置点应设有公示牌,公布清运服务及责任人电话、清运频次、清运时间等信息。 6.2 办公区 6.2.1 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应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办公楼走廊和公共区域宜设 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 6.2.2 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应配置垃圾容器间,垃圾容器间规模应符合本单位实际使用需求, 不得将本单位垃圾桶堆放至道路两侧。 4 DB3301/T 0190—2018 6.2.3 6.2.4 6.3 单位食堂、餐饮企业应设置餐厨废弃物收集桶。 餐厨废弃物收集桶按附录 B 要求设置,使用硬质且不易腐蚀的材料,具有较好的气密性。 公共场所 6.3.1 机场、码头、车站、商场、市场等公共场所应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应根据人流量和垃圾产 生量确定收集容器容量、配置距离。 6.3.2 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应配置餐厨垃圾就地处理或预处理装置,处理场地应设有完善的给排 水、通风和除臭设施,做到安全运营。 6.3.3 道路、街巷、河道游步道、广场应按功能和人流量大小设置统一的分类废物箱。分类废物箱须 设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 6.3.4 按道路功能和人流量大小设置分类废物箱,其中商业、金融业街道宜按每 100m 设置一个分类废 物箱;主干道、次干道、有辅道的快速路宜按每 200m 设置一个分类废物箱;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 宜按每 400m 设置一个分类废物箱。 7 分类投放方法 宜按附录C要求进行投放。 8 垃圾收运要求 8.1 8.1.1 清。 8.1.2 8.1.3 8.1.4 8.2 收集要求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当定期定点收集,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每天定时收集,做到日产日 在收集垃圾时,应做到密闭、分类收集,防止二次污染。 垃圾收集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洗垃圾收集容器,保证环境整洁。 垃圾产生单位应保证垃圾运输通道通畅,确保垃圾进行正常收运。 车辆要求 8.2.1 作业车辆应当具备分类收贮生活垃圾的功能,或者按照分类后不同的类别,分别配置相应的作 业车辆。 8.2.2 作业车辆应当标识明显的分类收集、运输标识,并保持功能完好、外观整洁。 8.3 作业要求 8.3.1 在收集垃圾时,应尽量避开清晨、中午时间,并减少噪声。 8.3.2 收集生活垃圾后,将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复位,清扫作业场地。 8.3.3 垃圾运输车应加装污水收集装置,收集生活垃圾后,至指定地点进行压缩排水。 8.3.4 运输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使用密闭的运输工具,不得在收集、运输过程中进行敞开 式压缩、分拣、转运。 8.3.5 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散、拖、挂和污水滴漏,并按规定将垃圾运送至有关部门确定的处置 场所。 8.3.6 道路沿线垃圾收运集置点上,垃圾桶摆放时间不得超过垃圾清运时间前、后 30 分钟。 5 DB3301/T 0190—2018 9 管理要求 9.1 达标小区 居住小区整体环境整洁,垃圾分类设施规范,垃圾分类居民参与率较高。 9.2 示范小区 居住小区整体环境较好,垃圾分类设施规范,无乱丢垃圾、垃圾满溢等现象,垃圾分类质量较好, 垃圾分类减量的经验与做法具有推广价值,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具体指标见附录D。 9.3 办公区 办公区整体环境整洁,垃圾分类设施规范,单位职员垃圾分类参与率较高,单位食堂餐厨废弃物应 根据属地环卫部门指定的收运单位进行运输。 6 DB3301/T 0190—2018 A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生活垃圾分类示例 分类 类别 种类 内容 主要有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
DB3301-T 0190-2018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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